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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務處職掌
職稱 | 姓名 | 分機 | 綜理業務 |
總務主任 | 洪福明 | 250 |
綜理總務處業務 一、與各處室研商共同提出校務發展計畫 二、研擬總務工作年度計畫 三、督導總務處各項業務 四、督導或擔任防火管理人、主辦自衛消防編組訓練 五、審核採購案件、掌握營建工程運作 六、彙整次年資本門(工程、設備)概算編列 七、規劃校園環境美化綠化 八、規劃協調校園設施及空間運用 |
事務組長 | 張秋雲 | 251 |
一、工友管理部分: 擬定工作職掌 辦理僱用、解聘工友並合法定人數 規定工友工作時間、差勤管理及考核 辦理工友訓練以提昇服務品質 二、安全管理部分: 維持消防救護器材及防火、防盜設備之時效 實施定期消防及救護訓練與演習 加強管理人員出入、門禁 維護校園安全監控系統 辦理並申報建物公共安檢(建管處) 辦理並申報消防安檢(消防單位) 三、宿舍管理部分: 辦理宿舍及設備之借用與檢修並依標準執行 記載並填報各種有關宿舍事務表冊 四、辦公處所管理部分: 推行辦公處所能源節約措施 設置維護固定標語牌及指路牌 整理庭院、隙地、通路、走廊、草坪等處 維護水電設備 五、集會管理部分: 維護與管理集會場所之燈光、空調、擴音設備及會議室用具 六、營建工程: 辦理建築師甄選(細部設計、申請建照)並準備招標 辦理發包與訂約並控管全程施工品質與進度 督導建築師與承包商履約並參與各項材料檢驗與查核 辦理各期估驗計價與查核竣工 辦理驗收(申請使用執照)與結算 七、修繕: 落實使用、保管與維護合一制度 實施修繕登記與速修回報制度並統計與執行預算 辦理物品租用與購置(堅固耐用省維修) 八、校園美化綠化: 美化綠化校園並定期修剪枝條及處理危株 九、採購: 辦理採購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 建立標準作業程序與採購人員專業證照制 十、場地開放管理: 依「新北市立各級學校校園開放實施要點」辦理場地開放事宜 要求借用手續務必三天前辦妥(含填寫切結書與繳納保證金、租金)繳納 款項依會計程序入帳 十一、車輛管理: 建立車輛調派保養與檢查維修制度 填報各項登記表卡 管理油料 十二、其他: 建立公物保管與損壞賠償 管理維護蒸飯箱、鑰匙、電扇、冷氣、飲用水、自來水 宣導節約能源措施 十三、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|
出納組長 | 簡妗倫 | 252 |
一、編製教職員工每月薪津、公保費、健保費及退撫基金繳費清單,並提繳費用。 兼代課鐘點費、員工子女教育補助費、休假旅遊補助..等各項經費發放。 二、辦理學校各項代辦經費及學生註冊收費之統計查核及存繳。 三、辦理學校代收、代扣款項及其他上級單位交辦解繳公庫事項。 四、填製收款收據、繳款書、支出收回書等表冊及辦理其存款手續。 五、登記現金出納備查簿及編制現金結存日報表。 六、每月編製公庫差額解釋表與學校會計室對帳。 七、辦理申報扣繳教職員工所得稅 八、報核零用金 九、其它臨時交辦事項。 |
文書組長 | 魏梅英 | 253 |
一、公文收發。 二、檔案管理。 三、行政、主管會議之召開及記錄;全校性會議之通知及記錄。 四、典守學校印信。 五、其它臨時交辦事項。 |
幹事 | 陳鶴文 | 254 |
一、物品管理部分: 辦理各類必需物品採購、登記及驗收 辦理非消耗性物品列帳管理事宜 盤點與分類每月庫存物品 執行物品領用之標準及程序(含核發、儲藏、報廢) 二、財產管理部分: 登記管理財產並與會計單位核帳 造送財產增減表(每月、季、年) 辦理財產之購置及營造並齊全權狀證件 訂立出租或租用財產契約 填寫出借或借用之財產借據 執行盤點財產並查明盤盈或盤虧之財產情由 辦理財產責任簽認及檢查(含整修、報廢、變賣) 繳納財產應付之稅捐 三、員工福利管理部分: 協助人事室辦理員工福利相關事宜 辦理校警、技工、工友、代理教師、約僱人員等勞保健保 四、其他事務相關工作 統計及申報綠色採購 繳納每月水、電、電話、瓦斯、影印、電梯…等費用 全校修繕通報,並通知廠商來校修繕 五、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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